投资5000多万元、占地100亩,谎称要建设川北最大养老中心,利用合同诈骗钱财44万元。14日,营山县法院审结这起合同诈骗案,55岁的农民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。
天方夜谭:伪造进账单圈地
李某只有小学文化。2006年5月26日,李某回到了营山,声称自己是川北老年怡养中心的法人代表,要“投巨资为家乡的建设出力”。同年7月20日,李某成立了注册资金为100万元的投资公司。他找到营山县有关单位,请求为建设怡养中心划拨土地提供方便,并放出消息,怡养中心将立即开工建设。
去年5月10日,李某通过造假注册资金800万元取得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各一份,凭着伪造的3000万元进账单开始圈地。经实地勘察,李某把“修建”怡养中心的位置定在了离县城不远的渌井镇。签下了一份期限为30年的土地租赁合同,约定租地面积为100亩。在现场悬挂巨幅户外广告,吹嘘投资5000万元,先在营山县修建怡养中心,还将在南部和阆中修建同样规模的工程,公司股票将在明年“上市”。
空手套狼两个月骗44万
经过长达一年时间的准备,李某开始招兵买马,组建“川北老年怡养中心”工程指挥部,以对外发包工程的名义进行合同诈骗。去年7月16日,民警在南充蹲守了两天时间,才找到忙着四处签合同和收钱的李某。抓捕时,李某还在和一家建筑公司商谈合同的事情。
公安机关查明,去年6月中旬,巴中市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肖某经人介绍,被骗现金215000元。7月5日,成都市某建筑公司项目部负责人陈某领到工程图纸时交了图纸费5000元。7月11日,签订了合同后,双方约定收取工程保证金5万元。由于李某案发,诈骗未遂。在去年6月到7月期间,李某等人先后以同样的方式,骗取数笔“礼金”、保证金和图纸资料费共计44万多元。
教训惨痛:大幌子是个大骗局
办案人员曾经研究过李某的骗术,发现他的手段并不高明:李某将一系列的空头文件改头换面,提供虚假证明,稍加查证就会露马脚;声称大老板却处处欠钱赖账;连租用的土地上不能够建设永久性建筑的政策都不知道;大肆宣传要建造川北最大养老中心,却对如何收回投资闭口不谈。众多受骗人迷信于他的“大老板”身份,丧失警觉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李某等人(其他人另案处理)利用修建怡养中心的虚假名义,多次重复发包工程与他人签订合同,共计获得赃款44万多元。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利用签订、履行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。由于李某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,并退出了部分赃款,具有悔罪表现,可酌定从轻处罚。
记者 苏定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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